
安徽冠淮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挂面项目位于霍邱县石店镇工业集中区,项目 2012 年取得环评批复(环管〔2012〕79 号),2017 年完成一期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环管〔2017〕61 号),原设计采用 4t/h 稻壳锅炉为挂面烘干工序供热。
项目实际运营阶段,为优化生产、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停用原有稻壳锅炉,新增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替代锅炉供热,同步更新自动化生产设备、调整厂区平面布局,项目总产能仍维持年产 4 万吨挂面不变,建设地点、产品方案、核心生产工序、废水处理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1. 供热系统变更:拆除停用原生物质稻壳锅炉,取消稻壳、导热油消耗,全部采用空气能热泵低温烘干,不再产生锅炉烟气、锅炉灰渣,大幅削减 SO₂、NOₓ、烟尘排放;
2. 生产设备更新:淘汰老式输送机、和面机等设备,新增全自动供粉、低温挂面、半干面生产线及配套包装、空压设备,全程密闭生产,面粉无组织粉尘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3. 厂区平面布局调整:原锅炉房闲置不再使用,办公楼改造兼做原料仓库,原料仓库分层布置仓储、生产线、空气能烘干区域,食堂、污水处理设施、办公配套位置无改动;
4. 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预处理 + 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不变;面粉密闭装卸、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厂区隔声降噪、固废分类回收处置措施均保留,仅消除锅炉相关产污环节。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 号)逐条核查: 本项目建设性质、生产规模、选址地点未改变;仅燃料与供热设备替换,无新增污染物种类、无废水 / 粉尘 / 油烟排放量增加,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产生量显著减少;厂区布局调整后 50m 卫生防护距离维持不变,防护范围内无新增环境敏感点。
综上,本次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企业编制《安徽冠淮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挂面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完整论证变动后环境影响,原环评及验收结论持续有效。
公示文件:《安徽冠淮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挂面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编制单位:安徽冠淮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6 年 8 月
报告包含附件: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文件、原环评批复、阶段性环保验收意见、项目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布置图、50m 卫生防护距离图、项目公示材料等全套佐证资料。
1.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 查阅方式:可前往公司厂区行政办公室现场查阅完整纸质版分析报告;电子版报告可联系企业工作人员获取
3. 意见反馈:公众若对本项目变动及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存有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企业名称:安徽冠淮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霍邱县石店镇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64-6910666 反馈受理时间:工作日 8:00-17:00
我公司将如实记录公众反馈意见,并结合意见完善相关环境管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安徽冠淮食品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4 日